3青年黄埔花园袭便衣警兼堵路 2人判更生中心及1入狱3月3周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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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19至21岁青年被控去年10月在黄埔花园附近袭击便衣警,并投掷竹枝及砖头堵路,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及阻碍公众交通两罪罪成,今(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听取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警员伤势严重,有市民因堵路受影响,监禁式刑罚无可避免,判两名被告入更生中心,另一被告入狱3个月及3星期。

其中两被告为兄弟

被告为邓卓荣(19 岁,学生)、伍浩贤(19 岁,学生)及邓卓凡(21 岁,装修工人),邓卓荣及邓卓凡为亲兄弟。控罪指,他们去年10月11日,在红磡明安街2 至20 号 4 号店舖外近必嘉街交界,袭击警员徐家俊;及在红磡道及德民街交界投掷竹枝和砖头,对公众地方交通造成阻碍。

辩方求情称,警员虽然伤势不轻,但三人并非处心积虑伤害对方。当时穿便衣的警员冲向被告,属突发情况,被告没有预谋施袭,亦无使用武器。

官拒接纳感化官建议

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报告建议首两名被告入更生中心,另一被告则判监;辩方希望法庭采纳感化官建议,判3人社会服务令。判刑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最终采纳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报告的建议判刑。

事主见被告堵路尾随遇袭

案情指,事主当晚当值时,见3名被告拾起竹枝及掘出砖头掟出马路,他们听到有警察到场便离开,。徐尾随3人并在明安街捉住两名姓邓的兄弟,并有表露其警察身份,3人即向他拳打脚踢,眼镜了事主的眼镜,又大叫“蓝丝打人”。事主最终向3人施以胡椒喷雾,并在同袍协助下制服众被告。事主受袭后有瘀伤、肿胀、创伤筋膜炎及骨折等。

案件编号:KCCC25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