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遭咬断指头案 辩方质疑被告未击中另一在场警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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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毕业生涉去年沙田冲突中咬断警长指头及袭警案续审,辩方盘问称背部被打两次的警员。辩方质疑似被告的男子第一次挥伞时,只是打中警员身旁的另一男子,第二次挥伞时雨伞已经飞脱,根本没有击中过该警员,并在庭上慢镜播放片段。警员承认未有回头确认袭击者是谁,但坚称他当日切实有被击中。
被告杜启华(24岁,法律行政人员),被控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1期3楼等处,干犯有意图而伤人、对他人身体施加严重伤害、袭警及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四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
辩方庭上慢镜播放片段
辩方盘问警员叶卓轩时,以慢镜播出案发现场的录影片段,并问叶是否同意当他第一次受袭时,旁边一个橙衣男子手中的水瓶跌在地上,又向叶指出当日持雨伞袭击疑似被告的白衣男,只是击中橙衣男,并没有打中叶。叶承认从片段所见橙衣男的水瓶有飞脱,但坚称他亦有受袭,唯不肯定橙衣男是否同遭袭击。法官亦指出,持伞袭击的人有可能既打中橙衣男,又打中叶。叶在控方覆问时再补充,片段所见,橙衣男手部没有被击中的动作。
白衣男手上雨伞飞脱
辩方续称,叶第二次受袭击前,疑似被告的白衣男子手上的雨伞已经飞脱,质疑叶根本没有被雨伞把手打中,叶则指虽然不肯定白衣男手中的雨伞有否飞脱,但肯定自己有被打。
审讯下午续,控方将传召下一位被指头部受袭的总警司梁子健;梁于案发时任高级警司。
案件编号:DCCC 778/2019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冲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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