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冲突涉咬断警长手指 港大毕业生否认伤人 控方称非反射动作
去年7月14日有网民发起沙田区反修例示威,当晚大批示威者与防暴警在新城市广场内爆发冲突;一名港大毕业生涉咬断一名警长一截无名指,并用雨伞击打防暴警背部,断指警长事后更获一年病假。该港大毕业生则被控袭警、有意图伤人及扰乱秩序等四罪。案件今(12日)在区院开审,控方在开案陈词透露,将引报告及证据证明,被告当日咬断警长手指,并非在疼痛或惊吓下的反射动作,而是自愿行为。
被告杜启华(24岁,法律行政人员),被指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1期3楼等处干犯有意图而伤人、对他人身体施加严重伤害、袭警及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四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
控方开案陈词指,案发当日有数百人在沙田区反修例抗议活动后于新城市广场聚集,并与进入广场3楼扫荡的警员爆发冲突。闭路电视拍到的影像显示,被告先于广场4楼往下投掷一把雨伞,其后再在3楼Longchamp分店附近用雨伞袭击当时正在执勤的警员叶卓轩的背部。
冲突中在场另外一名女警19886和带领两名警员的高级警司梁子健,又先后失平衡跌倒,被告趁机抓住梁的背心并用手中雨伞击向梁头部,梁用右手挡架时无名指受伤。
警长制服被告无名指被咬断
梁其后追截被告,在场多名警员,包括警长梁启业亦加入行动,并在广场内近Coach分店外与被告抖缠。梁警长试图控制被告但遭受被告激烈反抗,期间警长曾用右手按著被告头部,混乱期间其右手无名指末端被被告咬断。
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的冲突情况
被咬断指骨基部现粉碎性骨折
控方续指,案发后两名受伤的警务人员被送往那打素医院治理,其中梁警司的右手无名指指骨骨折,事后获接近一个月病假;被咬断手指的警长右手无名指远端指骨则被完全折断,指骨基部出现粉碎性骨折,需要接受断指再植手术,并获逾1年的病假。
控方指咬指行为非反射动作
控方又引述多份医疗和化验报告,指在被告恤衫近右手手袖位置发现断指警长的血迹,并指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咬断警长手指的行为实属自愿,而非在疼痛或惊吓下的反射动作。
警员称颈背遭袭击2至3次
警员叶卓轩供称,他当时获指派到新城市广场扫荡,在该处遭遇多名示威者袭击,其中有人向他们叫嚣、投掷水樽和雨伞。叶续称,其后有多名示威者走向他和同袍并以长雨伞攻击,叶举起圆盾保护自己和旁边一名女警,但就感受到后颈和背部被硬物击中2至3次。叶供称他当时感到痛楚,但不知道袭击者是谁;他被袭后随即举起警棍指向面前的示威者,以防他们再次冲击。
案件下午续。
案件编号:DCCC 7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