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半山七旬妇经营卖淫网9年 收入逾3千万 官指集团具规模囚3年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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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曾“下海”卖淫,现家住半山豪宅的七旬主妇被指经营卖淫网为客人提供上门性服务,并指使两名菲佣打理网站,9年间收入竟赚取超过三千万元,直至警方前年“放蛇”才揭发事件。主妇及其中一名菲佣早前承认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洗黑钱等罪,今(1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涉案集团组织庞大而且井井有条, 故判处主妇3年监禁;涉案女佣则因角色轻微故轻判7个月监禁。

两菲佣判囚7及10个月

三名女被告:黄佩𤧟(约70岁,家庭主妇)、及菲律宾籍的Palpal Latoc Jo An Evera(42岁)和Gallego Jeanette Villaflores。首两被告承认一项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及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并各自承认2项洗黑钱罪,涉及共逾4800万港元款项。第三被告早前已经认罪,被判囚10个月。

胡官在判刑时指,第一被告声称受抑郁症困扰,考虑到她并非在犯案后才患病,加上她在审期已订之后才决定认罪,因此将三分之一的刑期扣减为四分之一,判她入狱3年。次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较首被告轻微,加上她愿意出庭作供,故决定轻判她7个月监禁。

次被告Palpal Latoc Jo An Evera(图左)认罪,官指其角色较轻微,判囚7个月。(资料图片)

放蛇警要求服务肉金6千

案情指,两名菲籍被告为首被告的家佣,三人同住在半山腾皇居II的一个单位。2018年4月中至5月中期间,有卧底警员“放蛇”,致电数个卖淫网,案中两名菲佣曾接电话,并将性工作者的照片传予警员,后来有性工作者抵达警员所在的酒店。若他们以现金付款,价钱为6000元,若以信用卡付款,便要7080元。三被告于2018年5月15日被捕。

两菲佣负责收客人电话

案情指,两菲佣是按首被告指示行事,当收到客人电话,对方选中心仪女子后,两菲佣会联络中介,指示性工作者到客人酒店提供性服务。首被告会获交易金额的一半款项,而两名菲佣则每个月有1000元得益。

网址照片非性工作者本人

本案共涉6至7个卖淫网,均以“hongkongescort”为网址。次被告及第3被告负责接客人电话及回复讯息,一般价钱为每小时6000元,但价格可再商议,网上的相片均非性工作者的照片,只是两人在网上找来的。

9年收入逾3千万

警方在首被告的半山单位中搜出多本数簿,显示2009年至2018年间收入达3150万元。另外,两名被告亦涉洗黑钱达4824万元。

无法卖淫后转帮朋友“揾客”

首被告的律师早前求情指,首被告少年时期遭赶出家门,于是开始靠陪酒为生,后来更开始卖淫。她与丈夫透过同校朋友认识,二人尚未结婚时,丈夫得知她卖淫拒绝与她同床,故二人未育有孩子,及后二人仍结为夫妇。当首被告因年纪无法再卖淫后,她开始帮朋友“揾客”。

案件编号:DCCC 83、46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