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认指使菲佣打理卖淫网 9年收入3千万 求情称年轻曾下海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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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半山的六旬主妇涉经营卖淫网多年,并指使两名菲佣打理网站,包括接听客人电话、协助安排上门性服务,每次服务叫价约6000元,9年间收入达3150万元,直至警方前年“放蛇”才揭发事件。主妇及其中一名菲佣今(5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洗黑钱等罪。主妇求情指她少年时期遭赶出家门,为维持生计于是下海,后来因年纪问题无法再卖淫,故开始帮朋友“揾客”,两被告将于下周一判刑。

本案涉及3被告:家庭主妇黄佩𤧟(68岁)、两名菲籍被告Palpal Latoc Jo An Evera(42岁)及Gallego Jeanette Villaflores。第3被告早前已认串谋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罪,并被判囚10个月。

辩方指七旬妇曾卖淫 年纪大无法继续 帮朋友“揾客”

代表首被告的律师求情指,首被告在少年时期遭赶出家门,于是开始靠陪酒为生,后来更开始卖淫。她与丈夫透过同校朋友认识,二人尚未结婚时,丈夫得知她卖淫拒绝与她同床,故二人未育有孩子,但及后二人仍结为夫妇。当首被告因年纪无法再卖淫后,她开始帮朋友“揾客”。

律师强调,首被告未有强迫任何人提供性服务,本案所涉的性工作者有一半从欧洲来港卖淫。她又透露本案两菲佣除她给予的佣金外,还会从性工作者中收到贴士,她从没剥削两菲佣,并称她们随时可以抽身。律师亦透露,首被告患抑郁,有长期心理问题,而她因认为自己连累了两名菲佣,故一直替她们负担律师费。

代表次被告的律师则指,她获告知在港卖淫为合法,所以以为没问题,重申首被告才是主脑,她只每月额外收取750至1000元作报酬。

次被告Palpal Latoc Jo An Evera(图左)认罪后离开法院。(李慧娜摄)

住半山腾皇居 七旬妇获交易金额一半

案情指,两名菲籍被告为首被告的家佣,而3被告同住在半山腾皇居II的一个单位。2018年4月中至5月中期间,有卧底警员“放蛇”,致电数个卖淫网,而案中两名菲佣曾接电话,并将性工作者的照片传予警员,而后来有性工作者抵达警员所在的酒店。若他们以现金付款,价钱为6000元,若以信用卡付款,便要7080元。三被告于2018年5月15日被捕。

案情提到,两菲佣是按首被告指示行事,当收到客人电话,而对方选中心仪女子后,两菲佣会联络中介,指示性工作者到客人酒店提供性服务。首被告会获交易金额的一半款项,而两名菲佣则每个月有1000元得益。

被告称卖淫网上相片非性工作者的照片  只是从网上找到

案情进一步显示,本案涉6至7个卖淫网,均以“hongkongescort”为网址。次被告在警诫下称,她与第3被告负责接客人电话、回复讯息,虽然一般价钱要每小时6000元,但价格可再商议,如客人同意价钱,她们进行联络,并著性工作者到客人酒店房。她又透露,卖淫网上的相片并非性工作者的照片,她只是从网上找到有关照片,并将照片交予网站管理员。她称,首被告会将收益0.5%交予她。

警方在首被告的半山单位中搜出多本数簿,显示2009年至2018年间收入达3150万元。另外,两名被告亦涉洗黑钱达4824万元。

案件编号:DCCC 83、46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