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8.5车停回旋处 商人否认阻碍受审 自辩称是受害者
去年8月5日有网民发起“三罢”行动,一名53岁商人涉于当天将平治坐驾停泊于九龙城回旋处,令该区“大塞车”。其坐驾被数人敲打至车身损毁,商人随即报案,被警方控以一项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和三项违反汽车规格罪。商人最终承认三项违反汽车规格罪,但否认阻碍罪,案件今(5日)在九龙城法院开审。被告出庭自辩时道出与控方案情不同的版本,指当日他驶经现场时听到巨响,他意识到自己的车被旁车撞到,因此把车停在一旁,但随即就被人恐吓指骂,后更有人毁坏其坐驾和挑衅他“落车只揪”;被告直言自己才是受害者,主动报警求助却反被警员拘捕。
被告陈继同,53岁,报称商人。他承认三项指他违反《道路交通(车头构造及保养)规例》的传票控罪,但就否认于去年8月5日,无合理辩解而将私家车多次停泊在九龙城交汇处,增加该公众地方及交通的阻碍。
控方证人指 辆私家车平排停泊在回旋处内 没有前行
控方首先传召管工梁耀长讲述案发经过。梁供称,他当日早上约7时45分到案发现场附近的巴士站,打算乘巴士上班,但发现现场“大塞车”,令他无法回公司。梁拿出手机拍摄现场,又前行至回旋处观察情况,发现有三辆私家车正平排停泊在回旋处内。当时该三车前方均没有任何障碍物,但三车均没有继续随车流前行;受此影响,当时有大量巴士、小巴等无法前行,现场交通陷入瘫痪。
而被告出庭自辩时则道出另一版本,指当日他未到回旋处时现场交通已十分挤塞,而当他终于驶进回旋处内时却突然听到巨响。被告意识到自己应是被旁车撞到,但怀疑对方不顾而去,故本想停在一旁以便处理,惟被前车阻挡而无法移动。
被告称座驾被撞 故停车处理
被告续称,此时附近一名小巴司机以及有部分手持砖头的途人开始围著其坐驾并向他指骂;被告尝试解释,但围观者没有理会,更开始拍打和踢向其车身,又将雪糕筒砸向他坐驾上,并挑衅他“落车只揪”。被告大惊,慌忙致电999求助,指“有大批暴徒打烂我架车”,惟到场的警员却质问他“系咪堵路?”、“我地要处理破坏法治、堵塞道路嘅人,唔系你阿嘛?你无辜架嘛?”。被告解释自己是受害人,不认识其他在场车辆的车主,自己亦是主动报警求助,但最终警方以非法改装汽车将他拘捕。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KCCC2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