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生被搜出藏槌及镭射笔判感化 官称若成年会考虑判监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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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市民发起“七区行街”行动,15岁男学生在沙田新城市广场附近被搜出槌及镭射笔。他早前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共2罪,今(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少年庭接受判刑。裁判官温绍明指,若被告成年必会考虑监禁,但相信他已上了宝贵一课,最终采纳报告建议判处感化令18个月。

15岁少年被控于去年11月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外近沙田大会堂广场,管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及一把锤子。

辩方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被告有反省,师长及社工对其评价不俗。被告对于721白衣人袭击等社会事件有所感受,冲动下犯案,望法庭采纳报告建议判处感化令。裁判官指被告有悔意,相信他是受社会环境影响,一时冲动犯案,现已上了宝贵一课,最终判处感化令。

案件编号:STCC10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