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涉潜逃|上水爆炸品案被告证内地被捕 遭充公保释金75万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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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嫌欲偷渡往台湾时,遭内地海警截获被捕及拘留,其中一人黄伟然为上水村屋爆炸品案的被告,该爆炸品案今(15日)在粉岭再提讯,黄缺席聆讯,由于黄于上月因违反保释条件后已被通缉,裁判官苏文隆今下令充公其60万保释金,及3名人士担保金合共15万元,全数合共75万元。
被告黄伟然(29岁,机械技工),被控一项制造爆炸品罪,指他于今年1月16日在上水吴屋村附近,制造俗称DNT的强力炸药。
高院准以60万保释
控方称,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申请获准保释,条件包括60万现金保释,另有3名担保人合共15万元,期间不得离港,每晚须守晚9朝9的宵禁令,每天到警署报到,及在住所大门、仓库及不多于3处地方装上闭路电视,以让警方可随时观看片段。
控方上月底得悉黄在内地被扣留
惟被告今年8月23日起没有再到警署报到,违反保释条件,已被法庭撤销保释及发出拘捕令。控方至今年8月28日才得悉被告因涉嫌偷越国境,遭内地扣留。
3名担保人包括区议员
被告的三名担保人均有到庭,他们分别是区议员、被告的班主任及一名中学同学,各人对充公保释金一事没意见。苏官下令充公被告60万元保释金,以及合共15万元的人事担保金,总共75万元。
案件编号:FLCC2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