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制炸弹】涉制炸弹 技工准保释 需安装闭路电视让警方监察

撰文: 林乐儿 李慧娜
出版:更新:

警方上月在旺角发现疑似土制炸弹后,在上水一村屋发现疑似爆炸品实验室,并拘捕一名29岁技工,他被控以制造爆炸品罪。该技工自案件提堂后一直被还押,他今(14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批,法官准他以60万元保释,并要有3名担保人共提供15万元保释金,而且需要在住所、仓库外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警方可24小时进行监察。

被告黄伟然,29岁,报称机械技工。控罪指他在今年1月,在上水沙石角道一条村内制造裂性炸药DNT。

被告需交出60万元保释金

法官今批准被告保释外出,但他需要交出60万元作保释金,并要有3名担保人共提供15万元保释金,期间被告不得离港,每天晚上9时至翌日早上9时需要遵守宵禁令,且每天均须到警署报到,亦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被告亦需要在住所大门、仓库及不多于3处装上闭路电视,让警方可随时观看片段,并每天要向警方交出前24小时内的闭路电视录像,警方亦可随时拆除闭路电视作检查之用。

油麻地纵火案 女被告准以3万元保释

另外,两名涉于本月初在油麻地纵火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的男女,今于粉岭裁判法院覆核保释申请,最终只有女被告获保释,另一人继续还柙。

报称侍应的女被告林天咏(19岁)及16岁姓刘男学生被控于2月4日烧毁油麻地弥敦道及甘肃街交界的马路;并于翌日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1104室内,管有盛载易燃液体的玻璃樽、液化石油气、铁锤等。

林获准以3万元保释,期间须遵守宵禁令、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1次及居于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HCCP65/2020、TMCC1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