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亮中心校工非礼智障生 职训局称为私隐无报警 警:会了解事件

撰文: 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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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训练局(VTC)屯门展亮技能发展中心1名男校工,数年前多次非礼1名未成年智障男学员,职训局发声明证实事件,但称因学员家长只想校工道歉及保障私隐,最终未有向警方举报。有立法会议员炮轰职训局竟“私了”事件,冀警方介入调查。警方接受查询时回应指,会了解事件。

职业训练局(VTC)屯门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一名男校工,涉多次非礼一未成年智障男学员,职训局今证实事件,并澄清是相关学员及家长不欲报警。(资料图片)

据知事件发生在2012年至2014年间,展亮中心1名男校工,涉多次于厕所内非礼1名未成年智障男学员。职训局今日(3日)发声明证实事件,指翻查纪录,发现2013年12月曾发生该宗事件,展亮中心当时已就事件展开调查,涉事校工亦承认有失当行为。局方澄清表示,当时曾向学员及其家长建议应向警方呈报,惟关学员及家长强调只要求涉事校工道歉,毋须报警,故局方在保障其私隐下,没向警方举报,而涉事校工已自行辞职。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邵家臻对事件感错愕,反对职训局“私了事件”。邵认为事态严重并属刑事案,虽然理解受害家属心情,但不认同职训局私下解决事件,“如果再私了,可能会再发生事件,个校工有可能见今次无事,会再重犯”,冀警方介入事件作调查。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事件已得职训局证实,警方有权主动介入调查,“只要佢(警方)知有罪案发生,绝对有责任要介入调查”。陆表示此类事件,可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22条,控告其猥䙝侵犯(即非礼罪);若控以与精神无能力者非法性交,则入罪门槛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