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二代涉纪律部队宿舍平台自渎 官指警方利诱招认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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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于荔景纪律部队宿舍的“警二代”,疑在宿舍平台边看手机边自渎,被附近的女佣看见,女佣待男子离去后,察看现场遗下白色液体,随后告知雇主及报警。男子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受审,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虽然被告自招嫌疑,但直指警方利诱被告招认,不接纳未经警诫的供辞,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陈卓峰(25岁),被控于今年3月7日,在荔景纪律部队宿舍P2层2座至3座间的游乐场内,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在上述公众地方猥亵暴露阴茎。

未准被告看补录内容做法不公

裁判官刘淑娴裁决称,被告曾向录口供的警员表示,他有取出阳具,但只是因为尿急而小解,而此前警员并未作出警诫。其后警员以此未警诫的口供,提出签保守行为,利诱被告承认曾露械。另外,警员在补录口供上,只让被告看声明栏一列及签署,但没有让被告看补录内容,直指做法对被告不公。

未有安排认人手续

刘官又指,警方没有安排认人手续,指控被告的女佣本来从未见过被告,闭路电视片段亦未拍下被告正面,只见一名黑衣男子,故控方无法举证被告身份,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女佣见露台有奶白色液体

审讯时女佣供称,案发当日她与朋友在平台用餐,见被告在旁边徘徊,她称与被告相隔8米,看见被告在下体部份上下移动,她之后到平台视察,见有奶白色液体。惟辩方盘问下,女佣承认她没有看见被告阳具露出,但确认该人是被告。

案件编号:WKCC17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