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涉发憎恨言论 被指曾叫“光复香港” 官拒保释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被指于本年3月及7月,在全港不同地方摆街站,并呼叫“光复香港”、“黑警死全家”等口号,意图引起对政府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间不满,及怂使人不守法。他因而被控5项发表煽动文字罪,以及1项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苏文隆拒绝让谭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
被告谭得志(48岁),报称电台主持。控罪指,谭在本年3月及7月,于不同地点包括旺角西洋菜街与亚皆老街一带、黄大仙地铁站、观塘地铁站、蓝田启田商场及牛头角下村商场外,发表煽动文字,即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或激起对并其离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的文字,或怂使他人不守法。
中学集会煽动学生集结
谭另涉在本年初参与大埔区中学集会期间,煽动在场中学生参与数天后将举行的集结,因而被起诉,该案在本年7月提堂,他当时只被控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控方当时已表明会外加两项控罪,控方今首次透露该两项控罪为发表煽动文字,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3罪今进行合并同案处理。
崇光百货外用咪口骂警
该案控罪指,他本年1月17日于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煽惑不知名人士参与未经批准游行集结,及发表煽动文字。他另被控在本年1月19日在铜锣湾祟光百货外用咪高峰及带领人群,用粗口大骂警员。
控方在庭上透露,谭曾发表并涉嫌违法的口号中,亦包括:“721唔见人,831打死人,10月1枪杀人”、“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队”等。
“慢必”指指控是文字狱
有“慢必”之称的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在庭外称,控方对谭的指控,大都涉及谭在28次摆街站所发的言论,陈直言,若讲这样的话都是罪,为何谭摆站时没有被检控,又指谭现被控的是殖民地年代的恶法,过往甚少使用,是有违《基本法》及《人权法》,并无言论自由,直言律政司的指控是文字狱。他又称觉法官指谭疑在保释期间再涉案,从而拒绝其保释不公,陈说“快必”会后考虑稍后在高等法院再作保释申请。
案件编号:FLCC1466、1691/2020、FLS5688、FLS56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