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筹款活动踢“大波man”石房有 被判罚款3000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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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谭得志今年5月在中环码头举办“民主歌声献中环”筹款活动,活动完结后遭绰号“大波man”的建制派支持者石房有挑衅,争执中起脚踢对方的大腿。他今(19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罪,主任裁判官钱礼指事件虽由事主挑起,但这并非被告踢人的籍口。她考虑到被告初犯、认罪并有悔意、以及事主伤势不重,罚款3000元。
石挑起事端但无被起诉
被告谭得志(48岁)承认于5月31日,在中环10号码头袭击石房有。
裁判官指石有份挑起事端,询问控方有无起诉他,控方回应事主仅作出言语攻击,故没有起诉。
求情称受石激怒才起脚
辩方则求情道,案件由石引起,虽然这不是犯案的借口,但被告是受石激怒才会起脚踢一下。被告过往无定罪记录,事主伤势不重,望法庭轻判。裁判官判刑时明言政见与案件无关,量刑时不会考虑,最终判处罚款。
双方曾用粗口谩骂
案情指,“民主歌声献中环”于当日下午5时半左右完结,谭收拾东西时,石及其友人上前就政见问题与谭等人起争执。双方用粗口谩骂及摄影,期间谭踢事主大腿一下。石及后报警并送院,被诊断大腿红疼,同日出院。谭事后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谭涉另案下月14日再提讯
另外,谭同月在反对“港区国安法”游行前夕,于铜锣湾街头举行健康讲座及派发政治宣传单张期间被捕,被控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及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警务人员作出的命令共3项罪名。该案押后至下月14日再讯,以待控方咨询法律意见。
十多名警员被派到法院门外
散庭时,十多名警员在法院门口,并以限聚令为由,警告除予记者之外不准于门口聚集。谭斥警方做法荒谬,指没有假记者但有假警察。期间其支持者留在法院地下大堂,谭随后让支持者散去后,再离开法院。
案件编号:ESCC954、12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