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邻居藏獒咬至多处受伤 国泰女职员指狗主疏忽 入禀索偿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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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兼被告崔焕好早前被裁定未有看管饲养狗只被判罚款1.8万元。(资料图片)

国泰女职员去年遭邻居所养的藏獒咬至重伤,面及手脚有多处伤痕,更须留院13天,狗主早前亦被裁定作为畜养人而令狗只游荡和咬人的控罪,被判罚款1.8万元。女受害人日前入禀区域法院,指狗主疏忽导玫她受伤,并向狗主索偿。

原告文思慧,被告崔焕好及欧阳定聪(译音)。

事发于去年11月11日早上,原告离开她于流浮山的住所,突遭两只无人看管的藏獒扑前狂噬,幸得她家所养的拉布拉多犬相救。原告在早前的审讯中透露,她的脸只须缝五个位,她的右手手指一度因神经受损而失去知觉,手掌和手腕有明显伤口,手臂及大腿均有被咬伤,至今仍须接受物理治疗及矫型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