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办事处被毁案|两男认罪 男生判感化 无业男还柙小榄候判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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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21事件后翌日,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位于元朗的办事处,遭大批市民包围及破坏,其中一名男学生及一名无业男子被捕,各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刑事毁坏罪。男学生早前认罪,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念及他无案底及求情称被社会风气影响,一时冲动犯案,判处12个月感化令;另一名男子则表示自己长期到精神科覆诊,裁判官指必然监禁,先索取精神科医生报告再判刑,下令他暂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无业被告称因疫情忘记应讯

两名被告:朱沛恒(19岁,学生)及陈柏尔(32岁,无业),同被控于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次被告早前称因疫情而忘记应讯,他今在无律师代表下认罪。

首被告朱沛恒(撑黄伞、白恤衫者)被判接受感化一年。(周芷晴摄)

首被告已赔偿5万元

代表首被告的辩方律师称,首被告没有案底,已经赔偿5万元,有悔意,且感化官报告指他犯案前未预计后果。辩方提及,首被告母亲很忧虑儿子,加上她确诊乳癌,已扩散至双乳,下月即将接受手术,与首被告的亲父分开已久,故很需要与儿子互相支持。

官接纳首被告受社会气氛影响

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接纳首被告是一时冲动下犯案,并指受社会风气及社会运动影响,首被告年轻、思想未成熟;而且首被告自幼确诊过度活跃症,犯案前数月曾覆诊,医生认为他心情紧张,温官认为首被告处理情绪有困难,故判以感化令,着青少年要改过自身。

次被告称一时冲动发泄情绪

另外,同案次被告自行求情称一时冲动,发泄情绪,承认是不理智,但说:“冇办法我已经做咗。”次被告续称,案发当日他放工后独自抵达涉事办事处,又辩称他到埗时很多东西已损毁。温官问他是否能作出赔偿,次被告称“冇办法”。

官指次被告判监是必然

控方指出,次被告过去有6次案底,次被告表示他曾被判医院令,至今近一年多仍须每月到精神科覆诊,每天服药,惟温官认为次被告在席前的对答“思想相当清晰”,指监禁是必然,但仍先索取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还押次被告往小榄至本月24日判刑。

案件编号:STCC4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