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涉刑毁未上庭遭通缉 称年事高忘记了 遭官充公200元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因2014年占旺藐视法庭案被判囚的七旬露宿汉刘铁民,涉于今年6月在太子港铁站涂上“沉冤待雪”,被控刑事损坏罪。案件原定于前日再提堂,惟被告未有现身,遭法庭通缉。他今(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辩方解释他年事已高,一时忘记出席聆讯,事后已尽快通知法庭。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撤回拘捕令,并充公其中200元保释金。控方坚持提控,案件押后至下月3日再讯,以待辩方给予法律意见,被告续准继续以500元保释,但需补付被充公了的2百元。
在警署附近露宿约5年
被告刘铁民(75岁)被控于6月1日在港铁太子站B1出口外损毁属于港铁的一面墙。控罪书显示刘居无定所,辩方早前透露他已在旺角警署附近露宿约5年。
案件早前押后以待控辩双方商讨以其他方式处理,控方今表示坚持提告,辩方遂申请押后聆讯,以向被告提供法意见。被告原本获准以500元保释,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2次,法庭就他上次缺席充公其中200元,故被告要补付200元予法庭。
案件编号:WKCC155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