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首名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 高院明聆讯
23岁男子唐英杰涉在回归纪念日当天,背著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背包,骑电单车冲向警员。他被控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1项恐怖活动罪,为首名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被告。唐在该案不获保释,昨(3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根据司法机构资料,高院将于明天(5日)下午听取有关申请,并由法官周家明处理,料聆讯约1小时,据悉,唐会由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代表出庭。
申请人为唐英杰,答辩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将会处理唐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而特首办指,行政长官继早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4条的规定,在征询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后委任了首批裁判官为指定法官;行政长官已按同样程序指定若干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负责处理国家安全案件,周家明法官是其中一位。其他各级法院的指定法官将会陆续获得指定,届时政府会一并向公众交代。
唐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指他在今年7月1日在湾作出违反《港版国安法》的行为,该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他早前提堂时被拒保释,现还柙惩教署看管。
在餐厅任侍应的唐,他所涉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他于今年7月1日,在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及骆克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动罪则指唐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高等法院将于明天下午二时半开庭,处理唐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该案估计需时1小时。据悉,唐明天将由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代表。
案件编号:HCAL160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