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陈弘毅指无人有特权再宣誓 刘兆佳料中央出手阻就职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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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宣誓风波”引发“三权分立”的争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于商台节目中,指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的人士,有关条文约束的职务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和法官,法律上并无列明有“第二次宣誓机会”,故认为立法会议员不应有特权,所有特权都应由法律赋予。此外,他质疑投票给青年新政两位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进入议会的市民,根本未了解“高薪厚职”的议员应如何履行职责,认为激进言行无助民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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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毅补充指,立法会主席并无权按宣誓及声明条例,决定议员是否失去议员资格,因此今次事件已非单纯立法会内部事务,交由法院裁决的举动并非粗暴干预立法会运作。

对于“三权分立”的争议,陈弘毅指不同立场的人都基本认同“香港政治架构存在三个机关”,而且同意他们都“互相制衡和合作”,以及“司法独立”亦无争论地方;他指如认以上三项原则,“三权分立”只是“定义上”的争拗,属“各自演绎”而已。

另外,陈弘毅谈及23条立法可能性,指近期一连串事件,包括“港独”的讨论或会引起中央再次关注为“分裂国家”立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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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佳料中央将出手阻二人宣誓

而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称,若法院审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判政府败诉或拖延太久,中央会适时出手。他指出中央不愿意见到两人宣誓就职;目前最直接的方法是梁君彦不批准两人再宣誓,或者政府亦可按《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等法例,宣布二人丧失议员资格,不过他承认以往没有先例,势必引起极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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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中央会如何出手,刘兆佳指最快捷的方法是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向特首下指令,处理宣誓问题及港独。

近日有人建议中央颁布白皮书应对港独,刘兆佳表示质疑,他解释白皮书目的在于宣示立场,例如表明中央反对任何分裂国家行为、会采取严厉措施。他指出,香港法院可参考白皮书内容,但是否要认同及跟从,则是个疑问,故难以应对港独。

行会成员叶刘淑仪接受NOW访问时表示,相信北京会在案件开庭前“有所行动”,“可能会出一个畀法庭睇的指引”,向法院说明何谓分裂国家。她指出,议员一旦有分裂国家行为,即违反立法会誓言,不能出任议员,因议员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拥护《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