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立例规定搭车必须戴口罩 拒绝遵从最高罚款$5000

撰文: 陈家怡 曾蔼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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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特首林郑月娥在今晚(13日)记者会上宣布,在法例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设新一项,规定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必须配戴口罩,的士和巴士司机可拒绝无戴口罩人士上车,毋须担心被投诉拒载。违反人士会被检控,最高处分罚款5,000元。新例由本周三(15日)凌晨生效。

特首林郑月娥公布由周三起,乘搭车交通工具须戴口罩,违反最高罚款5,000元。(李泽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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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拒绝无戴口罩人士上车不当拒载

政府公布全新规例 《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599I章》,规定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必须配戴口罩,政府赋予清晰的法律权力,的士和巴士司机可拒绝无戴口罩人士上车,林郑月娥强调,他们不用担心会被人投诉拒载等。

规例已经行会通过,将会在本周三(15日)凌晨生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不戴口罩对的士司机乘客造成风险,所以是次规管在交通工具必须配戴口罩。(李泽彤摄)

身处港铁已付费区都必须戴口罩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今次社区爆发群组包括最少12名的士司机,亦都有确诊者乘搭过的士,不戴口罩对司机乘客造成风险,所以是次规管在交通工具必须配戴口罩。被问及为何不是全面均定必须戴口罩时,她解释因公众要出行或上班都必须使用交通工具,但因有大量人流,而且是密封的空间,很多时较挤迫,所以在这些情况下戴口罩尤其重要。“当然对今次疫情亦是针对性的,因为我们发现有一些(确诊个案)群组,例如有很多的士司机,或有些人士曾乘坐的士,乘坐这些交通工具有机会传播病毒,所以这也是我们的考量。”

罚则方面,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指出,在599I章下,任何人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等,必须一直配戴口罩。如不戴口罩,授权人士包括营运商、司机和警员均可拒绝有关人士进入地铁区域或登上交通工具。

如有关人士不守规例,特别不遵从警员的要求,拒绝戴口罩或离开交通工具的话,在现时法例下最高罚款5,000元,属于第二级罚款,无监禁罚则。

将继续派口罩予市民

林郑月娥表示,现在口罩的供应相当充裕,政府会继续提供予市民口罩,“不单现时在仓库的口罩供应很充裕,本地不断的生产,以后我们每个月也可以拿到三千万个以上的口罩,所以我们完全不会吝啬把这些口罩和市民分享。”她举例指,先后已在两个有确诊个案的屋邨,免费派发口罩给屋邨居民,当局亦会重新启动一次分发口罩给弱势社群,亦会加大供应给安老院舍的员工或外判员工。

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指出在,如乘客不戴口罩,获授权人士包括营运商、司机和警员均可拒绝有关人士进入港铁附费区域或登上交通工具。(李泽彤摄)

乘客无持病毒检测阴性证明上机来港 航空公司将受罚

有关边境的防疫措施,经行政会议通过的新规例第599H章,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对于乘搭跨境交通工具如飞机或船等到港旅客施加一个要求,由局长指定一些风险较高的地区,抵港旅客在过去14天在这些地区逗留,无论他上机的地方是原本地区或中转站,都必须在上机前出示证明,显示他是经过病毒检测而呈阴性才可以上飞机,否则航空公司应该会受罚。

政府表示上周已堵塞部份边境防疫措施的漏洞,包括要求机组人员和海员进行病毒检测,以及要求菲律宾和印尼返港外佣要在酒店检疫。另外,当局已跟印度和巴基斯坦政府商讨,让滞留当地的香港居民,分批有序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