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爷涉多番非礼契女 遭揭发向事主母称:若她不想是不能做的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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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装修工涉载8岁“契女”离开时,在车上抓胸及摸她私处,5年后又涉在“契女”家再重施故技。事件被揭发后,装修工疑欲以龙凤鈪及钻石金链息事宁人,并对“契女”母亲说“太锡阿女”,又称若事件闹上法庭会很难看,又说:“你清楚你女儿,若她不想做的是不能做的。”装修工今(13日)否认4项非礼罪及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
61岁被告被控于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8日分别在沙头角4度非礼女童X,事发时她分别为8岁及13岁,被告另被控于2017年11月10日至15日要求X母亲不要追究事件。
事主首遭侵犯时读小三
控方开案陈词指,从事装修工作的被告为事主X的“契爷”。首两次非礼事件发生时,X只有8岁,就读小三,X与母亲及被告饮茶后,被告驾车载她离开,惟两次分别在沙头角的鹿颈及禾坑停下,在车内抓胸非礼X,更伸手进X裤内触碰她私处。
向X上下其手后放下500元
2017年10月1日,即约事隔5年后,被告到访X家,并在X家中走廊从后熊抱她,又抓她的胸部,再伸手进X裤内非礼她,X跑到兄长房间躲避,被告却开了房门,再度抓胸及摸私处,被告离开时放下了500元。被告在同年10月8日再重施故技,再到X家中非礼她。
X于2017年10月29日向同父异母的姊姊透露遭被告非礼,被告在7日后再到X家中,并在X房门隙放下1000元,后来X姊姊终将妹妹遭侵犯的事件向父亲透露。
向X母称太锡阿女
事件揭发后,被告更向X母表示买了一对龙凤鈪及钻石金链予X,著X母向X父转告,当作这些物品是一点心意,“当佢唔著”,又称自己“太锡阿女”。被告又曾向X母称将来要打官司的话,“八卦新闻的人要是写了甚么,会很难看”,又称:“你清楚女儿,若她不想做的是不能做的。”望X母好好考虑二人名声。
案件编号:DCCC 6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