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碰到女性内裤会遭逢不幸 巴士司机借词非礼女友女儿裁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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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巴士司机涉向女友的12岁女儿称,触碰对方的内裤后会遭不幸,借词大肆侵犯对方,包括摸胸、下体摩擦及迫口交等,他否认两项向十六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受审。区域法院法官今(3日)裁决时指,事主是根据记忆作供,未有诬造,裁定其中一罪成立。法庭先为事主索取创伤报告,把判刑押后至8月25日,期间被告还柙看管。

现年52岁的被告,原被控于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11日期间,在筲箕湾一单位对16岁以下的事主作出严重猥亵的行为。

法官裁决时称,被告的证供不可信,如他在录影会面中称根据家乡风俗,男人被女人的物件扔中会运气不好,惟他在庭上却称他百无禁忌。

事主未有刻意加强指控

法官又指,事主在庭上作供的表现,并不是欠人生阅历的人可以扮演。同时,事主未有刻意加强指控,如她指称被告的阳具在她的下体磨擦。她供称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但亦未有进入她的私处。法官认为事主是根据记忆作供,未有诬造。

另一罪发生时间或有误裁罪脱

惟被告涉及的第二项控罪,不包括事主中二至中三的暑假,法官认为涉及事件可能在该段时间发生,遂裁定该罪不成立。

根据女事主的录影会面,就读小五至小六期间,被告替她按摩时伸手摸其胸部和私处。此外,被告又向她称,自慰为其家乡“消痘痘”的方法,因此被告侵犯她时没有反抗,以为这可以消除暗疮。

迷信女人底裤唔吉利

此外,被告称迷信“女人底裤唔吉利”,认为要“女人帮佢射精”,向事主求助。事主称类似事件发生过3至4次,她曾以来经为借口逃避,但“避唔到几次”。

案件编号:DCCC 39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