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7岁男生涉雨伞插休班警罪脱 官指警员口供有夸大之嫌
休班警署警长去年7月在天水围的行人隧道见到有人涂鸦聚集,其后双方口角,17岁学生被指用雨伞刺中休班警胸口。学生否认普通袭击罪受审,裁判官叶启亮今(2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指,警署警长就受袭的时间供出不同版本,口供严重不一;而他指称辩方影片是经过剪接,亦只为自圆其说。因其口供多处矛盾,并有夸大之嫌,法庭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辩方批评警署警长有作假口供之嫌,望法庭转介律政司跟进,叶官则回应交由警方考虑。
被告姓徐,17岁,是一名学生,他被控于去年7月31日在天秀轻铁站袭击休班警务人员X,裁判官宣告罪名不成立后,旁听者随即鼓掌。徐散庭后表示“唔知点形容(心情)”,并指X的证供“好无稽”。
官指警员供严重不一
辩方早前播放同案另一被告拍摄的影片,批评X不可信。裁判官今分析指,X供称的时序前后不一,其书面供词称被告在市民介入前举伞刺向他,庭上却指对方是在市民介入后施袭,口供严重不一。法庭认为他没有如实道出案情,更甚者,X庭上看完涉案录影后,再说出第3个版本,而该时间与他早前画出的受袭位置不符。
指证人说法难以信服
X曾称被告开伞并冲前3至4呎,他被刺中后遭另一人推撞。惟裁判官指出影片根本不见上述举动,X的说法实令人难以信服。对于X指片中“伏”的一声正是被告攻击所致,裁判官认为该下可以是雨伞配件挥动的声音,或者是电话收音的问题。而且,X虽声称感到痛楚,却未有出现相称的反应。
认为证人有夸大之嫌
法庭又留意到X绕圈及与他人说话时,视线多次离开被告,而非如他声称一直望住对方。裁判官形容他有夸大之嫌,不能信任。
辩方早前引录影盘问时,X多次回应“不知道”、“不清楚”、“不同意”,最终指影片经过删剪,但又未能说出不妥之处。裁判官称,拍摄者的旁述声音吻合背景声,X质疑影片的真伪只为自圆其说。
上月最少4被告以影片辩护脱罪
上月不同裁判法院处理过约9宗涉及修例事件的袭警案中,最少有4宗案件的被告以现场拍摄片段作辩护,裁判官看后对警员证供存疑,最后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此外,早前亦有女被告被指袭警,经现场影片所见,该警员是自己跌倒,最后该女被告获撤控。
案件编号:TMCC21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