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警方首度举紫旗 一男子携香港独立旗涉违国安法被捕
《港版国安法》昨日(6月30日)刊宪并即时生效,民阵原订今日(7月1日)发起游行,于下午2时东角道集合,3时起步游行至中环遮打道,但最终遭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
约下午1时16分,大批人群于铜锣湾SOGO商场外聚集,警方举起“紫旗”向市民发出警告,称市民现时的行为及叫喊的口号,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或构成《港区国安法》罪行,此次亦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警方首次发出的警告。而警方其后于Facebook提及,于一名男子身上搜获一幅写有“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称该名男子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
然而,仔细发现该“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旁边以白色笔写有“不要”的细字。法政汇思发言人、大律师吴宗銮认为,此举动作为抗辩理由作用不大。
下午约1时10分,大批市民开始在铜锣湾一带聚集,并且于东角道一度发出冲突及混乱,警方一度举起蓝旗,警告市民正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且要求所有人离开记利佐治街。
其后于下午1时16分,警方再次呼吁记利佐治街人士离开,否则拘捕,并在祟光百货对出举起紫旗,向在场聚集的市民发出警告,称他们的行为或构成《港区国安法》罪行,且维持大约10多秒,其后祟光百货对出有人被制服。
▼国安法刊宪 七一各区情况▼
警方其后于“香港警察”Facebook Page发帖,提及约下午1时半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带有人肆集结,警方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并在他身上搜获一幅写有“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并称该名男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被捕。但仔细发现,该“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旁边以白色笔写有“不要”的细字。
大律师吴宗銮:有“不要”能否脱罪有所保留
法政汇思发言人大律师吴宗銮就事件表示,实际上须视乎法庭对事实的裁定。虽然现时该旗帜旁写有“不要”二字,但予人感觉是“有位开脱罪名”或是有嘲笑国安法的意味。故他指一般能否定罪的原则须看其作为会否有实际上影响,虽然写有“不要”二字可作为抗辩理由,故对其作用有所保留。
警方又指,基于集结群众在现场的行为,先后向人群发出多次警告,并指他们有机会违反《公安条例》及《港区国安法》,又称警方将采取执法行动。
另外,下午约1时亦有一名持有一袋“青天白日满地红”(即中华民国国旗)的男子,被截查约半小时,其后被警方带上警车,期间未有回答记者提问,携带该等旗帜的原因。现场警员指,该男子持有其他人士银包及证件,但没有足够解释,故以涉嫌盗窃罪拘捕,与持有中华民国国旗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