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男教师涉嫌非礼女生案 庭上指老师曾与无上衣女生合照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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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振华否认非礼女生及藏有儿童色情物品罪。(资料图片)

中学男体育教师涉嫌向校内一名未成年女生作出猥亵行为,遭调查后疑管有另一名校内女生近百张色情相片和影片,现被控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以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两项控罪。案件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男教师否认控罪。庭上透露,有关儿童色情物品针对校内女生Y,总共有54张照片、以及44段影片,当中拍摄到Y脱去上衣的场景,亦有拍摄到被告在场。

被告李振华(28岁)现报称无业,早前涉嫌骚扰案件证人、即受害人而还柙至今七个月。李原本被控四项罪名,其中两项罪名指他跟两名校内女生X和Y非法性交。但鉴于两名女生不愿作供,控方修改控罪后,李现今被控两罪,包括非礼年龄16岁以下的女生Z,以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

庭上披露,有关儿童色情物品针对校内女生Y,总共有54张照片、以及44段影片,当中拍摄到Y脱去上衣的场景,亦有拍摄到被告在场。

案件今早开审前,被告代表律师本来申请终止聆讯,斥责律政司多次延误呈交相片复制档,甚至质疑律政司在裁判官前撒谎,令辩方无法如期准备文件,认为对方滥用司法制度。惟裁判官指出,终止聆讯只适用于非常例外而理由充分的情况,应只有当事情发展成无可补救、导致被告审讯不公的程度才获许,然而裁判官认为辩方是次未能举出达至此门槛的理由,故拒绝申请。

案件编号: KCCC8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