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欲离港赴美 到高院求改保释条件被拒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于2017年的六四祈祷会恐吓男记者。他获准保释,但在刑事恐吓案的保释条件包括不可离港。黎智英今(12日)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暂准他离港到美国。而法官听取陈词后,驳回其申请,日后会颁发判词解释驳回的原因。
被告黎智英(72岁)涉及的刑事恐吓罪,指他于2017年6月4日,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X使他人身受到损害,意图使他受惊。
黎就该案的保释条件,原本亦包括每周要到警署报到一次,而高等法院法官上月批准撤销该报到条件。
案件编号:HCCP 2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