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新教师须接受30小时核心培训 晋升须修操守、价值观课程
教育局昨日(10日)向公营及直资学校发通告,表明将于本年9月新学年起,落实教师专业发展专责小组建议,涵盖范围包括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及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培训要求。
其中在“教师专业阶梯”部分,由2020/21 学年起,首次于公营或直资学校任教的新入职教师,必须于首三年内完成由教育局提供的30小时核心培训,内容涵盖教师专业身份,以及本地、国家及国际教育发展。晋升教师方面,下学年起将推行“优化晋升培训课程”,核心部分属于必修的指定课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小时,内容重点包括专业操守及价值观。
教育局通告指,由2020/21学年起,教育局会分别为新入职教师提供核心培训课程及为在职教师提供培训课程和资源,以及“优化符合教师晋升要求的培训”。
新入职教师
包括核心培训和选修培训两部分;
首次于公营学校或直接资助计划学校任教的教师,必须于首三年内完成30小时的核心培训,以及按个人专业发展需要参与不少于60 小时的选修培训;
核心培训由教育局提供,涵盖“教师专业身份”及“教师专业学习”;
入职后首三年内完成培训课程及进修时数。
在职教师
于每三年周期内,不少于30 小时参与有关“教师专业角色、价值观及操守”及“本地、国家及国际教育议题”两大范畴的专业发展课程/活动;
每范畴须最少占6 小时。
资助学校教师晋升培训要求
适用于在资助学校晋升为高级学位教师(SGM)、首席学位教师(PGM)、小学学位教师(PSM)及高级小学学位教师(SPSM);
核心部分属于必修的指定课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 小时;
内容重点包括专业操守及价值观、国家及国际发展、教育议题探讨,以及领导能力和反思。
修读期限为五年,教师必须在实任晋升日期起计的过去五年内完成核心部分课程及符合要求时数的选修部分课程;
设三年过渡期。所有在2023 年8月31日或以前晋升更高职级的教师,可选择按以往或优化的培训要求,修读适当的课程,以获取符合晋升的资格。
通告又指,教育局将增设“表扬计划”,表彰对教育工作及推动学校发展有积极贡献的教师和学校领导。教育局亦建议学校按校本情况,考虑设立“专家教师”名衔,表扬在学与教、教学研究、建立专业学习社群等方面具有卓越表现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