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闸男被截掴港铁职员8巴 裁定袭击罪成 官斥缺守法意识须还柙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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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维修员去年10月在中环港铁站跳闸后被港铁职员喝停,其后被指连掴职员双颊8巴。他早前否认普通袭击罪受审,裁判官香淑娴今(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指被告的辩词匪夷所思,她信纳事主的供词,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裁判官称被告出言侮辱并连打8下,贬低及嘲弄事主人格;又斥他犯案时态度轻狂,完全缺乏守法意识,为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裁判官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押后至本月22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柙。

被告谭炜林(39岁)被裁定于去年10月14日,在中环港铁站A出口大堂袭击男子莫志富。

被告辩词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裁判官指控方证人作供清晰明确,信纳他们的供词;相反,被告的辩词不合理之处比比皆是。她不解被告最初听到喝停时既已决定不理,见到事主作威吓动作,其后却仍调头走近事主。此外,被告声称伸右手阻挡事主逼近时,手掌刚好落在左面颊,因对方以面部用力压向他的手,他才再放左手于另一面上。裁判官形容以上说法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置信,遂拒绝信纳被告的证供。

蓄意用暴力且存在敌意

裁判官认为被告蓄意用暴力对付事主,存有敌意,并非出于自卫出手,裁定罪成。

辩方求情道,事主未有受重伤或永久伤害,是次为单一事件,被告出于冲动掴人,无使用武器或预谋犯案。他指被告初犯,并引案例表示明白法庭会考虑监禁,但盼法庭判处缓刑。

被告行为属眨低及嘲弄事主人格

裁判官则表示,虽然事主伤势轻微,惟案情严重之处在于被告出言侮辱及连掴事主8下,属贬低及嘲弄事主人格。她指,案例说明公职人员包括执行《港铁附例》的港铁职员,法庭对于袭击公职人员的犯人应判处监禁,以收阻吓之效。辩方认为长期缓刑比起短期监禁会对被告带来更大的警剔及阻吓。裁判官最终决定先索取背景报告,押后判刑。

案件编号:ESCC26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