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李家超:纪律部队将有培训 配合国安法落实
全国人大会议于周五(29日)通过制订“港区国安法”的决定草案,内容及细节条文仍未制定,近日本港不少人显得忧心,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电台节目称,市民的疑虑未释除是很正常,但立法原则已列明一定会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并会继续沿用普通法、以及在基本法下赋予港人权益不变,亦不影响本港的司法独立及终审权,“样样按法律行事,不可以超出权限。”
他提到,对于国家在支持香港警队执法方面,内地部门一向为警方提供有效可行情报交流,对有关活动战略有好大帮忙,帮助对世界形势的掌握,了解行动的背后目的,对推动维持治安及打击港独上有很大支持。他说会构思本港警队及其他纪律部队的培训,配合港区国安法实施。
▼港版国安法 人大立法 各方争议持续▼
李家超说,明白到“港区国安法”刚刚通过,现时未能掌握到细节内容,但原则上非常清晰,并主要针对极少数违反国家安全的恐怖组织、人士,而相关法律将沿用本港所定的普通法内,按一贯方针进行,对普通市民日常生活、自由无影响,“要知道只影响一少数人,基本法系无郁过架!司法独立方面无影响,终审权无影响。”
他又说,明白到本港及内地为两个不同的法制,人大常委在制定有关的“港区版国安法”内容时,会按照本港普通法原则落实做法、字眼,特区政府会提供意见及会反映港实际情况,国家方面强调会听取相关意见,又说“港府系会如实反映,我平时都有睇报章内意见,我哋系会做。”
而家我哋要部署思考一下 有乜人才、作几多培训
对于内地公安部指全力指导香港警队止暴制乱,会否违反中央政府各部门不得干预特区事务的规定下基本法第22条方针时,李家超表示,公安部与本港执法部门交流,现时他们对香港了解全面和充分,公安部很多时讲述整体形势、交流、提供情报和意见,“供有效可行情报交流,对有关活动战略有好大帮忙,加上部门对世界形势掌握,了解行动的背后目的,防止港独行为。”强调做法符合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他又指现时现行法律基础下,给予纪律部队的法律权力不足够。
他续说,港区国安法的法律条文未落实,有指中央国安机关在香港设立机构,现时仍未知道相关部门的权责及角色,但认为无论哪一个机构来港执法,都必须遵循本地法律,亦不会超越权限,“其实呢23年都系咁做,来到香港系要跟香港法律。”冀社会毋须过份质疑。
此外,李又表示,本港执法部门在处理国家安全的经验不多,为配合港区国安法落实,会培训警队及其他纪律部队,“而家我哋(港府)要部署思考一下,会有乜人才、作几多培训、当中有乜制度同部署。”他强调现时无论边个机构执行工作都要符合这三点,警方或其他人都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