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14岁时非礼7岁表妹被判感化 上诉庭指判刑合适拒加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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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女高层受“#me too”运动启发,向父母透露20多年前曾遭当年只有14岁的表哥非礼,已成了银行经理的表哥,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非礼罪成,被判感化令12个月。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上诉庭早前驳回律政司的刑事覆核申请,今(14日)颁发判词解释理据,指表哥犯案时仍年轻,心智未成熟,若案件未有延误,判监可能性也不高。上诉庭又指,若改判他入狱,将破坏其改过自身的努力,令他前途尽毁,会对其家庭有极具破坏性的后果,最后决定维持原判。

现年38岁的被告,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非礼罪成,上诉庭裁定原审判他感化合适。(资料图片)

案发时被告14岁事主7岁

现年38岁的被告,涉于1996至1997年间,非礼当时约7岁的表妹X,包括借词脱去X的上身摸她胸部及乳头,以及抱起X时,触摸X的私处。被告案发时于14岁。

指原审官忽略考虑事主情况

被告否认控罪,于2018年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非礼罪。惟律政司认为原审判刑时过分强调被告的个人情况,忽略了事主X的个人情况,低估案件的严重性和漠视了案件对X带来的影响,亦没有充分考虑其创伤报告。律政司认为被告的刑期不应低于一个短期的监禁式刑罚。

上诉庭重申非礼儿童罪行严重

上诉庭在判词指,非礼儿童的罪行极为严重,罪行可能会对儿造成终生困扰及阴影,亦可能对其家人和朋友造成无尽的伤痛。而成年人非礼儿童,法庭必会重判,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若本案无延误亦不一定判监

惟上诉庭亦指,青少年对性有幻想,会好奇。法庭对青少年,特别是初犯的青少年干犯性质较轻微的非礼罪,不一定要采纳过分严厉的判刑。

上诉庭指出,被告在案发时不足15岁,心智未成熟。以本案非礼的严重程度和被告的犯案年纪,即使案件没有延误,法庭判即时入狱也不是唯一选择,可能性也不高。

判入狱破坏被告自新的努力

此外,被告遭判刑时已近38岁,事业有成,已婚并育有两名小孩。上诉庭指,若现时改判他入狱,不但破坏其过往改过自新的努力,令他前途尽毁,更会对他的家庭,有极具破坏性的后果。

上诉庭亦认为,原审裁判官在判刑时,没有忽视事件对X的影响。上诉庭因此驳回律政司的申请,维持原判。

案件编号:CAAR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