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涉阻差案|被指受辱故想截查少年找晦气 警长否认其事
清洁工被指在去年“8.5全港三罢”期间,为帮15岁少年逃走,伸手阻挡一名警长,从而被控阻差办工,案件今(12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警长接受辩方盘问时,否认曾受到少年侮辱,故想截查少年以发晦气,辩方又指被告当时被推,才会伸开双,与少年成功逃脱无关,警长不同意说法。辩方又指,片段拍到现场有女子大叫“警察叫鸡唔俾钱”,之后有警员回应:“唔会系你嘛”、“边个收唔到钱”、“系咪要报案”,警长承认有份说以上的话,但称只是想理解是否有人需要求助。
被告何永隆(49岁)被指于去年8月5日在深水埗钦洲街及长沙湾道交界,阻碍执行公务的警长冯耀彤。
现场有多人围观及噪音
警长冯耀彤继续作供,辩方盘问时向冯指出,冯当日行近15岁少年时,从未向少年表示要进行截查或要查他身份证,即使冯曾作出有关说话,现场有多人围观及有噪音,其声音或会被覆盖。冯坚称曾向少年表示要查他身份证,但他承认现场“系好多声音”,但其声量足以让少年听到其说话,冯同意事发片段未有录得有关说话。
片段未录到冯指控被告所说的话
辩方指,冯称被告曾向他说“做咩呀你”及“走,走啊”,惟事发片段未有录到该2句说话,冯同意。辩方又指,冯指称被告曾左右移动阻其去路,但相关片段亦没拍得情况,而冯的口供也没提到有关情况,冯同意,但否认这情节是“作出嚟”。
冯否认受辱而截查少年
辩方又指,被告撞上冯后,随即被冯推向相反方向,此时被告已没阻冯追截15岁少年,辩方质疑为何冯选择不追少年。冯承认被告当时在位置上已没阻到他,但“佢(被告)个目的完成咗”,而冯不追少年是因应现场多人聚集的环境等因素,否认是因没合法目的而不再截查他。冯亦否认因受到少年侮辱,所以才打算截查他找晦气。辩方直指因冯事发时不断推被告,被告才会伸开双手,少年成功跑走与被告无关。冯不同意。
承认未即时警诫被告
辩方亦指出,当时冯没有向被告宣布拘捕,冯称虽然片段没有录下,但他有向被告表示要进行拘捕,但他承认未有即时警诫被告,他解释因“情况唔容许”。辩方质疑冯将被告带至警车期间,应有充足时间进行警诫,但冯只重申“情况唔容许”。
认有份回应在场女子说话
另外,辩方称事发前的片段显示,曾有女子向警方大叫“警察叫鸡唔俾钱”,有警员曾回道:“唔会系你嘛”、“边个收唔到钱”、“系咪要报案”,冯承认他有份说以上说话,他只是因想澄清指控,了解是否有人需要求助才这样回应。
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
辩方下午继续盘问时,向冯播放涉案片段,并指片段内有警员向示威者说“寄生虫”、“衰过黑社会”、“记者全部有立场”。辩方就此询问冯,警员维持治安时与市民口角是否不恰当,冯回道“因应情况”,他承认部分说话不恰当,但“唔认为执法单位要带屋企人番工”。
控方举证完毕后,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证成立,被告没有出庭作供,也没传召证人,案件将押后至明日作法律争辩。
案件编号:KCCC20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