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案复审|辩方指前财务总监为减刑顶证张 证人答:唔系㖞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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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涉在任商交所主席期间,串谋时任财务总监蔡达英诈骗证监会,张早前否认控罪受审。惟法庭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停摆,该案亦自本年1月底后未能继续,至今天(20日)才在区域法院续审,已认罪的蔡达英接受辩方盘问。辩方质疑,蔡一直未有透露作供顶证张,至认罪当天才改变主意,质疑他是为取悦法官,有助判刑,蔡否认。
蔡强调只是道出事实
辩方指,根据蔡达英早前的证供,案发时他曾使用多个手法,向证监会提供资料。辩方指,蔡提及张震达亦涉及其中,令张受牵连。蔡同意,但强调只是道出事实。
辩方指出,蔡于2018年11月6日在区域法院认罪前,都未有透露有意作供顶证张震远。直至蔡认罪当天,他和律师经休庭商讨后,向当时的法官表示会就张案作供。
辩方指,蔡意识到其决定令法官感高兴,将有利判刑。蔡回应指:“唔系㖞。”他解释其律师向他提及可和控方合作,并会获得更多判刑的扣减。
没有与张讨论向证监会说谎
蔡又指,未有与张震远讨论要向证监会“讲大话”,但补充:“就算系,都系听张生指示。”
张震远(62岁)被控1项串谋诈骗和1项诈骗罪,串谋诈骗罪指张和蔡达英于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串谋向证监所隐瞒或没有披露商交所财务状况的重要资料,导致证监会未有撤回发给商交所的自动化交易服务许可。
另一控罪指,张于2013年4月12日至17日,诱骗佳富达借出3,000万元。
案件编号:DCCC 7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