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俊:如李慧琼退选 可主持内会会议 亦可动议重开主席提名期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至今仍未选出主、副主席,港澳办和中联办周一(13日)强烈谴责主持会议的公民党郭荣铿有违宣誓誓言,或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自由党荣誉主席、立法会前内会主席刘健仪今早(17日)在港台节目表示,根据《议事规则》,民建联李慧琼仍处内会主席任期,可以利用主席身分去主持会议,到选举下任主席时才避席;亦可以调动议程,先处理其他事宜,然后才选下一任主席。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则认为,如李慧琼退选就可重新主持内会会议,虽然她已退选,但亦可动议重开主席提名阶段。
刘健仪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根据《议事规则》第75(2)条,在下一任主席未选出前,上任主席的任期不会届满,因此李慧琼仍是主席,她指议事规则有这项规定,相信是为了避免主席一职有真空期。
她称,如李慧琼仍在任,她的职能、权力、责任仍在,可以重新主持内会会议,只在选举环节避席;亦可以调动议程,先处理其他事宜,然后才选下一任主席。
但她认为,由于有相关规定,内会仍必须进行选举下一任主席的程序。被问到大会主席梁君彦应否介入事件时,刘健仪指,他未必适合直接介入,但其他议员可以提出,内会未能处理的事宜“搬去大会做”。
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同意刘健仪的说法,认为李慧琼现时仍属内会主席,可以主持会议,直到需处理选举相关程序时才避席。他亦认为李慧琼可以提出动议,改由秘书处代替郭荣铿主持会议,只要大部分议员同意便可。另外,他指若李慧琼退选,就可重新主持内会会议,虽然她已退选,但亦可动议重开主席提名阶段,只要有议员和议便可。
谢伟俊指出,据他了解,李慧琼仍有支取内会主席的额外津贴,而且议事规则容许主席任期直到选到下一任主席时才终结,因此李慧琼仍有内会主席权力,并非延伸了她的权力。被问到为什么建制派不一早提出现时的建议去解决内会问题,谢伟俊称,相信商讨必定有,但如果一开始选不到主席就提出用新机制,市民或未必接受到,但现时情况如同死局,相信市民接受程度增高。
谢伟俊续指,早前修改大会主席由立法会秘书长负责主持的规则时,曾有想过是否应将类似规定扩展至其他会议的选举安排,但由于当时认为修改应循序渐进,而且立法会秘书处担心若有混乱场面出现,未必能够驾驭得到,因此未有落实。
有人认为议事规则委员会应修改议事规则,去解决现时内会的情况,谢伟俊认为议事规则委员会可做的有限,因为一般商讨完也需交由内会修改议事规则,最快亦需时数个月,有关修订也未必能够通过分组点票,今届提出修改的可能性不高。不过,他认为其他会议选举程序的问题亦需急切检讨,即使有困难,也应开始研讨,为下一届作准备,而修改方向包括其他会议都由秘书处安排第一次会议的选举。
另外,被问到有意见指可以引用议事规则第91条,谢伟俊指,该条文类似政府利用紧急法,属“大动作”、“大手术”,需要小心处理,而在内会内部处理,“虽然系手术,但系微创手术”。对于另开一个内会是否可行,他指,不希望重演去年处理逃犯条例修订时,有闹双胞的事件发生,认为李慧琼现时仍是内会主席。
议事规则第91条指:“具有暂停执行某条议事规则的目的或效力的议案,除非事前已作预告,或经立法会主席同意,否则不得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