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义务急救员9.21涉藏对讲机被控 1人认罪候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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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1日的“光复屯门公园”游行爆发警民冲突,当日两名义务急救员疑被搜出对讲机。事隔近半年,两人各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等罪名。案件今(16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承认无牌管有无线电器具,辩方求情指对讲机用以联络其他急救员,被告因不熟法例才犯案。裁判官香淑娴押后至下月27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期间索取感化报告。另一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同日答辩,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两被告同获准以200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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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杨柏儒(19岁,报称学生)及吴希伦(21岁,报称无业)各被控于去年9月21日在屯门杯渡路,没有适当牌照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杨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未能向警员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指店主未提须领取牌照
吴今承认无牌管有无线电对讲机。辩方求情指他持有圣约翰救伤队急救证书,当日为义务急救员,案发时穿着反光背心并携有急救用品。吴在案发前一个月在鸭寮街购买涉案的对讲机,店主并无提及须领取牌照,吴因不了解法例才犯案。该对讲机用作联络其他急救员,吴被捕时对讲机没有启用。
聚集地点网络不稳改用对讲机
香官询问为何要用对讲机联络,辩方解释大型群众聚集活动中手机的网络会不太稳定,以对讲机通讯会较佳,他希望法庭判处小额罚款。香官最终决定先索取感化报告,押后判刑。
有人毁港铁设施警员到场驱散
案情指,当日下午约4时,警方于案发一带设防线,大批示威者于附近聚集,有人毁坏港铁站设施及用镭射笔照向警员。警方警告后驱散示威者,期间截查两被告,其中吴被搜出对讲机,他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该对讲机后被证实为无线电收发器,而吴并无相关牌照。
另一被告同押后至下月27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再讯。两人均获准以2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及居于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KTCC2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