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1960、1961年出生市民4.20前换证 可携两残疾人士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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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今日(9日)宣布,凡于1960年或1961年出生的香港居民须在今年4月20日(周一)或之前,亲身前往任何一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办理换领新智能身份证手续。此外,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的关爱措施亦已进一步扩展至残疾人士,合资格的换证人士除了可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亲友外,更可额外携同最多两名残疾人士一同前往换证中心换证。

各换证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六上午八时至晚上十时(公众假期除外)。

残疾人士如欲透过新措施与合资格人士一同换证,在办理换证手续时只须带备其现有的智能身份证,以及向入境处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证明其残疾人士的身份,例如由劳工及福利局发出的残疾人士登记证、伤残津贴受助人的证明资料或文件、受社会福利署资助的伤残人士服务单位的会员证明、特殊学校的学生证明、或相关医生证明如病人覆诊通知书等。

同行的残疾人士必须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如果其持有身份证为签发给11至17岁或11岁以下的儿童身份证,就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在2005年至2007年出生的人士,由于在换证计划期间(即2019年至2022年)未满18岁,因此换证时必须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并带同申请人现有的智能身份证及能证明其残疾人士身份的相关文件。

在2012年或以后出生的人士由于在换证计划期间未满11岁,亦必须由其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并带同申请人现有的智能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例如护照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最近的学校证件,须贴有申请人照片并经学校盖印,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申请人的一张50x40毫米的正面近照(如申请人的身高不超过90厘米),以及能证明其残疾人士身份的相关文件。

上述两类人士的陪同者亦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等。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该监护人须同时出示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2012年或以后出生无须参与换证计划

根据现行法例,凡年龄不足11岁的香港居民无须登记领取身份证。因此,2012年或以后出生的香港居民,除非因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否则便无须参与换证计划。

凡于换证计划期间年满11岁或18岁(即于2008年至2011年或2001年至2004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他们须于11岁或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儿童身份证或成人身份证,而无须透过换证计划换证。

各换证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六上午八时至晚上十时(公众假期除外)。

入境处发言人补充:“换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均须在指明期限内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申请人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手续时,须带备其现有的智能身份证。合资格的香港居民若于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

合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入网站www.gov.hk/newicbooking、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121 1234,预约办理换证手续。网上预约或下载流动应用程式可扫描二维码。入境处呼吁已预约的申请人可透过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预先填写表格,以享用更快捷的服务。有关换证计划的详情,市民可浏览www.smartid.gov.hk或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

网上预约或下载流动应用程式可扫描二维码。入境处呼吁已预约的申请人可透过网上或流动应用程式预先填写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