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理伙理大生贿赂及刑恐学生会 即时判囚4月
一名市场经理串谋一名理大学生声称受电脑分销商委托,2015年向理大学生会会长提供10万元贿款,并提议给学生会20万元资助,作为安排分销商通过内部甄选,在理大电脑倾销活动中做生意的报酬,惟行贿失败,二人竟称掌握了学生会人士进行台底交易的“黑材料”,威胁损害学生会声誉。涉案巿场经理早前承认行贿及串谋刑事恐吓等三罪,裁判官判刑时借用被告亲友呈交的求情信指,廉洁是香港核心价值,经历多年才建立,任何破坏廉洁行为均是严重罪行,判处被告即时入狱4个月。
次被告理大生下月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首被告翟学明(32岁)的背景报告显示,首被告从小循规蹈矩,即使家人未能在经济上支持,但他靠自己的努力及担任兼职工作,完成大学课程。他的家人和患直肠癌的父亲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被告知后悔,希望在服刑后重过新生。
本案共有两名被告,刚被判刑的翟学明于活动策划公司担任巿场经理,另次被告黄嘉铭案发时为理大本科生,早前承认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一项“串谋刑事恐吓”罪,将协助廉署调查其他涉案人士,故押后至10月18日判刑,保释条件提高至5千元,不准离港。
称可向学生会准备20万资助
案情指,2015年3月吴峥接到自称为“Celebrity Limited”代表的电话邀他面谈,会面时两被告承诺给吴10万元,并为学生会准备20万元资助或同价电脑产品,更称吴可占用部分电脑产品作个人得益,代价为协助与新晖有业务合作的公司,成为该届电脑倾销活动的分销商。吴其后拒绝受贿,二人遂恐吓手上有“黑材料”,证明过去学生会人士曾与新晖的商业竞争对手“台底交易”,若Fujitsu及Acer未能获选,则公开材料令学生会声誉受创。在吴的协助下,廉署拘捕及起诉二人。
据了解,现时多所大学的学生会有为手提电脑优惠活动设立指引,经公开招标后,会选出两至三家电脑供应商。
案件编号:KCCC232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