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拔萃女书院男教师6.12被击伤右眼 入禀向警方索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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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2日金钟有示威活动,拔萃女书院男教师右眼被击中受伤,视力剩余2.5%,他指警员当天对他施予不合法武力,昨(21日)入禀区域法院索偿,并要求法庭颁令警方行为违反《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等。

原告为杨子俊,拔萃女书院通识科教师,被告为警务处处长。入禀状指出,原告去年6月12日在金钟红棉路与夏悫道交界,受到警员施予不合法武力而受伤,故就此兴讼索偿。原告亦要求法庭颁令有关行为违反《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以及《警察通例》就使用武力及枪械之规例。

案件编号:DCPI21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