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涉性侵网友案 被告自爆曾有不少网恋 但都不记得她们的名字
地盘散工涉在后楼梯先后性侵3名女网友案, 控方今在庭上播出被告在警署的录影会面,被告自认用了数个社交媒体帐号,结交为数不少的女朋友,也曾在网络上与不同女网友发展过网恋,但都是“散拖”形式,有些数天便分手,记不起她们的名字。被告亦承认曾多次带同女性朋友到他住所的后楼梯,作“揽揽锡锡”等亲密接触,但否认曾在梯间发生过性行为,亦否认在涉案日子曾到过后楼梯。
被告黄子轩,24岁。他被控强奸、企图强奸、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为、及刑事恐吓等4项罪名。控罪指他于2018年9月23日,在屯门兆麟苑贵麟阁楼梯强奸X(案发时16岁)。他又被控于同年10月6日,在同一屋苑的宝麟阁楼梯与12岁女童Y非法性交,以及于同年10月13日,威胁Y使她的名誉受损害,意图使Y受惊。此外,他亦涉于同年10月10月,在某大厦楼梯企图强奸Z(案发时23岁)。
发展过的网恋不计其数
被告在录影会面提到,他在Facebook有多个户口,会用作认识朋友、网购等用途,有时候亦会将户口借给朋友使用。被告自认女性朋友众多,曾有过5个女朋友;又指他在网络上发展过的网恋不计其数,但仅属“散拖”,很多只维持数日便告分手,也不记得她们的名字。
在后楼梯只有揽揽锡锡
被告否认在案发日子曾到过他位于兆麟苑贵麟阁住所的后楼梯,又称他没有朋友居住在贵麟阁,理论上不会到访该处,但就承认会邀请朋友乘的士到屯门来探访他,亦曾有带同超过十个不同的女性朋友到旭麟阁单位外的后楼梯间,当中亦曾有“揽揽锡锡”,但就没有试过与任何人在后楼梯间性交。
朋友A称事主来电说有重要事
控方亦传召了声称遭被告强奸女事主X的朋友A作供,A称X声称被奸当晚曾致电她,指有好重要的事要讲,她于是叫X上她家。据她回忆,X称当晚应一个在facebook 上认识的男网友(即被告)邀请,乘的士到屯门与被告见面,并跟随被告到兆麟苑一栋大厦的后楼梯间。
X称在梯间被拉下内裤强奸
X指在梯间被告强迫X替他自慰,又强行拉下X的面裤和内裤,并最终将X强奸。A续指,X当时不想让家人知道,故只能找分属好友的A诉苦,她则劝X报警,惟X始终担心家人知悉事件而拒绝;最终A将此事告知学校社工,由社工报警。
A又称,X其实对与被告见面曾有保留,也曾经试图拖延二人的见面,惟最终和被告见面后,X觉得被告为人“无咩嘢”,才跟被告到兆麟苑;途中被告有试图阻止X使用手机,令X觉得奇怪,但仍继续跟随他到兆麟苑,讵料竟遭被告侵犯。
案件下星期一(6日)续审。
案件编号:HCCC 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