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12.22扯国旗事件时用脚踢督察 男生被控袭警准保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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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学生历量”上周日(22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其间爆发警民冲突,有集会人士疑曾扯下国旗,期间涉嫌用脚踢向一名高级督察背部,导致他堕地并令其左右手受伤。该名20岁男子被控一条袭警罪,今日(2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月25日下午再讯,期间被告可以5000元保释。

被告萧子峰,20岁,报称学生,被控一条袭警罪,被指12月22日在大会堂低座外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高级督察A。

据称,案发当时有人在现场拉下国旗并丢到地上,被告被指当时与到场的防暴警察冲突,并踢向一名高级督察的背部。该名高级督察疑倒地,令到其左手擦损,

据称,案发当时有人在现场拉下国旗并丢到地上,被告被指当时与到场的防暴警察冲突,并踢向一名高级督察的背部。该名高级督察疑倒地,令到其左手擦损,右手亦有红肿;防暴警员试图拘捕被告,但有另外两名集会人士涉嫌“抢犯”阻挡警员行动;最终被告成功离开现场。事后警方进行调查,直至近日才成功锁定被告并作出拘捕。

涉“抢犯”两男早前已被控

另外,涉嫌“抢犯”的21岁无业男梁嘉伟和20岁学生陆家裕则分别被控袭警和阻碍警员执行职务罪。三人所涉案件将一同押后至2月25日再讯,控方表示届时将考虑把两案合并处理。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2月25日再讯,期间被告可以5000元保释外出,期间需要一周两次到警署报到。

案件编号:ESCC 00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