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大专生港铁站天桥喷“罢搭”盼罚款 官:绝对不合适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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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运动引起多次示威活动,一名19岁大专生声称就社会运动进行宣传工作,在何文田港铁站天桥喷上“罢搭”、“法罪动暴”的字句,因而被控刑事毁坏罪。他今(27日)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虽然其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的行为没有对涉事地点造成严重及永久的损坏,有真诚悔意,望可判罚款,但裁判官明言罚款并不适合,决定先为他索取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
被告麦卓宏(19岁)承认于本年10月26日在何文田港铁站A出口外的行人天桥损毁属于路政署的行人天桥地面。
案情指,事发当晚约11时,有途人看到有蒙面人士在案发地点喷黑油漆,警方到场后,被告见状逃跑但不果,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罐喷漆及面罩,他在警诫下承认控罪,并说:“对唔住,我用咗喷漆喺天桥地下写咗几只字。”
社运中任宣传工作
辩方求情时呈递由被告的老师及校长为他撰写的求情信,其师长均赞扬他品性纯良、做事尽责、恪守校规。辩方称,被告当时就社会运动进行宣传工作,但其行为没有对涉事地点造成严重及永久的损坏,又指被告是初犯,而且已经反省自己,有真诚悔意,并承诺不会重犯,望法庭可以罚款形式处理。
官先取报告再判刑
不过裁判官明言“罚款绝对不合适”,决定先为他索取感化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被告除了继续以现金担保外,在候判期间不得离港及要遵守宵禁令,但除夕当晚可获豁免。
案件编号:KCCC276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