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涉后楼梯性侵3女网友 警查追问强奸事件 被告称唔知系边个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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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散工在社交媒体认识3名女子,在不足一个月内,涉嫌在不同地方的后楼梯,先后把3女强奸、企图强奸,及与只得12岁的女童非法性交,他更被索取得女童的裸照后,威迫与她继续交往。3事主均有报警,散工不久后被捕,警员查问他与其中一名声称遭他强奸的女事主时,散工要求看事主照片并说:“因为我唔知系边个。”散工否认曾强奸及性侵各女事主,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黄子轩,24岁,否认强奸、企图强奸、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为、及刑事恐吓等4项罪名。(资料图片)

被告黄子轩,24岁,否认强奸、企图强奸、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为、及刑事恐吓等4项罪名。控罪指他于2018年9月23日,在屯门兆麟苑贵麟阁楼梯,强奸X(案发时16岁),他又被控于同年10月6日,在屯门兆麟苑宝麟阁楼梯与12岁女童Y非法性交,以及于同年10月13日,威胁Y使她的名誉受损害,意图使Y受惊。他亦被控于同年10月10月,在牛头角某大厦楼梯企图强奸Z(案发时23岁)。

强奸X前曾问是否处女

控方开案陈词指,16岁的女事X,于2018年9月22日透过Facebook,认识一个帐户叫“Anson Tsui”的男子,对方自称19岁,他邀请X外出。X起初拒绝,惟她之后和朋友争吵,遂答应和被告见面。

X于翌日早上约6时到屯门和被告见面,惟被告不满她只顾看手机,取去X的手机并称会代为保管,之后带X到屯门兆麟苑贵麟阁某层的梯间。期间,被告问X是否处女,X闻言则试图离开,惟被告脱去X的裤,X随即穿回,被告便威胁会撕开X的裤子,以及叫朋友捉X入屋,最终把X强奸,期间未有使用安全套。

被告强奸X后,把手机交还X,X则乘搭巴士离开。X之后把事件告知朋友,事件转辗报警。

庭上播放X与警方的录影会面,X指在楼梯期间,被告讲及“沟女”的事,而X则回应:“女唔系咁沟。”X又向被告讹称她有男友,又指“男友会闹”,惟被告反指:“惊咩?”

向事主Y自称是大学生

12岁的事主Y,去年暑假在Facebook结识“Anson Tsui”,两人之后成为情侣。Y向被告透露自己12岁,就读中二。被告则自称19岁,是一名大学生。被告和Y之后在10月6日见面,被告带她到兆麟苑宝麟阁某层的梯间,并图和对方性交, Y起初表示“唔想”,但最终和被告性交。

Y之后把自己的祼照透过WhatsApp传给被告。同月13日,被告要求和Y见面但遭拒,他便威胁发布祼照。大惊的Y把事件告知同学,事件最终报警。

事主Z咬被告手腕逃脱

23岁女事主Z,去年透过Facebook结织帐户叫“Anson Tsui”的被告,两人曾数次外出,之后未有联络。Z之后于Instagram 认识一名自称“Tracy”的人,两人曾见面。同年10月10日凌晨3时许,“Tracy”向Z表示在Z的住所附近想与Z见面。Z在大厦大堂等候,惟“Tracy”未有出现,反而被告突在防烟门出现,并把Z拉入楼梯。

被告向Z质问:“想点,消失咗一段时间。”之后图强奸Z但不果。Z咬被告的手腕,并成功逃脱,先后向大厦邻居和保安求助,被告则逃离现场。

Z叫男友扮买家引被告现身

Z之后见一个帐户为“Anson Tsui”的人在网上售卖二手玩具,遂叫男友假扮买家,相约见面,Z同时通知警方。被告于10月18日到荃湾港铁站应约,Z即向警员点出被告,被告因此被捕。

被在警诫下称:“我女友叫我同佢(Z)食早餐,我地揽过对方”。被告之后又因涉强奸X被捕,被告当时回应:“我想睇番X嘅相,因为我唔知系边个”。

案件编号:HCCC2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