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罗致光指冲突中社工无特权 社福界千人联署促收言论
反修例示威冲突现场中,多名社工曾被警方拘捕。今日(27日)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公开表示,现有的法律框架中,没有赋予社工“特权”在暴动或武力冲突中执行工作。社福界傍晚随即发起联署,要求罗致光收回“社工特权”言论,强调根据《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到示威现场担当人道支援工作是社工的应有本分,截至晚上9时半已有逾千人参与联署。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社工的工作并非到冲突现场调停,他们没有特权到暴动环境工作。他又以帮派打斗为例,指外展社工不会阻止他们。言论引起社福界不满,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邵家臻、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以及团体“社工复兴运动”发起联署及声明,要求罗致光收回相关言论。
重申到示威现场是担当人道支援工作
联署在今日晚上7时开始收集签名,截至9时已有1048名人士或团体参与,包括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工作学会、香港小童群益会职工会、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工会、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等。
声明表示,根据《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第一部份“基本价值观及信念”的第4条:“社工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及第5条:“社工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故社工在没有使用任何暴力的原则下,到示威现场担当人道支援工作是社工的应有本分。
声明又指,由6月至今,已经有超过43位社工在进行人道支援工作期间被捕,当中有些更被控暴动罪,批评罗致光没有作出支援。他们强调,“我们毌忘初心,社工到底,要求罗致光收回相关言论。”
▼声明全文▼
要求罗致光局长收回“社工特权”言论之联署声明
对于有社工在示威现场进行人道支援工作,罗致光局长说:“社工工作并非到冲突现场调停,在现时的法律框架底下,社工没有特权到暴动环境工作。”他并以“帮派斗争”作例子,说明社工不会到冲突现场阻止两个帮派打斗。我们认为,以帮派斗争比喻当下的反抗警暴,完全是比喻不伦。
《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第一部份“基本价值观及信念”的第4条:“社工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及第5条:“社工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已说明社工在没有使用任何暴力的原则下,到示威现场担当人道支援工作是社工的应有本分。香港政府不应剥夺社工的专业责任和权利。
政府动辄称示威或公众活动现场是“暴动现场”,而社工在没有使用任何暴力的情况下仍然被视为参与暴动,本身就是于理不合。近日在理工大学内及外支援的社工均被控暴动罪,就是一个最鲜活的例子。
社福界不同机构及团体,包括“三会一方”(社会服务联会、社会工作者总工会、社会工作人员协会及立法会社福界邵家臻议员办事处)在内,早已向社会福利署提出建议;社工亦已在多个不同场合(包括立法会公听会)要求社署澄清社工角色,让同工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提供人道支援。可是,局长竟对社福界的要求,由不瞅不睬变成落井下石。
六月至今,已经有超过43位社工在进行人道支援工作期间被捕,当中有些更被控暴动罪。在社工界无语问苍天的当下,罗致光局长不但没有作出支援,其“社工特权”言论更叫人有明哲保身,活在平行时空之感。
我们在此重申,我们毌忘初心,社工到底,并要求罗致光局长收回相关言论,还社工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