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计划明年接受申请 黄伟纶:计划充分咨询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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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于《施政报告》重提“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即以公私合营方式开发新界农地。发展局明年初会接受“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申请,为期3年,获批申请涉及的私人土地总数上限为150公顷。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今日(26日)开会,有议员质疑计划或“益自己人”,以及有小市民被收地等。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则表示,计划早已有充分的咨询,但透露若非官方人士组成的顾问小组否决申请,发展商便要再重新修订及提交。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在发展事务委员会讲解“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26日)在发展事务委员会讲解“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计划在2020年初推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期为3年,最多批出150公顷农地,另外计划会设不多于10人的专责顾问小组。

黄伟纶在会上透露,发展商要先将项目交给公务员团队组成的中央小组审批,再由顾问小组提供意见,其后才会再由特首及行会批出,并进行法定的规划程序。若果顾问小组不支持或否决项目时,发展商需要与中央小组继续商讨、重新修订,项目不会上行会。

议员担心计划偏帮大财团

多名议员担心计划最后会变相帮助大财团收地。工党议员张超雄批评计划是供大地产商申请;工联会麦美娟也质疑,发展商会将申请地段以外的私人土地,如发展基建及社区设施,最后变成由政府收回土地,结果迫令小业主交出土地,同时也关注发展的计划是否有时限。

黄伟纶强调,计划推出前在土地大辩论作充分咨询,发展的基建要与提供房屋单位数量合乎比例,当中不少于七成土地要拨作兴建公营或首置房屋,余下三成可用作发展私营房屋,不存在“妹仔大过主人婆”的情况;另项目也会规定时限,不会搁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