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导计划限批土地上限150公顷 顾问小组不多于10人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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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于《施政报告》重提“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即以公私合营方式开发新界农地。发展局就“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当中提及先导计划将设有3年时限接受申请,获批申请涉及的私人土地总数上限为150公顷。
同时,先导计划将成立不多于10人的专责顾问小组,并涵盖法律、房屋及发展等多个界别人士,并由中央小组担当秘书处,目标在2020年年初推出先立导计划以供申请。

“土地共享先导计划”预料于2020年年初推出。(资料图片)

据立法会文件,为增加潜在房屋供应,先导计划将设有三年时限接受申请,获批申请涉及私人土地总数上限为150公顷。发展局建议,先导计划下的每个项目须提供不少于5万平方米新增总楼面面积及最少额外1000个房屋单位(以每单位50平方米计)。

新增楼面面积须以平整土地方式拨予政府

而透过先导计划新增的总楼面面积,当中不少于7成拨出作政府属意的公营房屋或“首置”类别,且新增的总楼面面积须以平整土地方式拨予政府,该土地须由发展商或土地拥有人从私人用地中分拆出来,用地余下部分则可留作私营房屋发展。

先导计划的申请须在建议中提及支援建议规模的公私营房屋发展,以及所需的基建类型及成本,并提交所须评估结果佐证,当中涉发展规模带来额外的人口、支援房屋发展的基建包括改善道路工程及渠务设施等。而计划亦要涉及政府、机构或社区配套设施的提供,以应付新增人口产生的需要。

先导计划申请人将负责整合申请涉及私人土地业权,不论该地块属公营或私营房屋发展;倘需动用毗连地段的政府土地,政府可按既定做法以换地方式提供有关政府土地。至于涉被收回或清理土地上的占用人,包括寮屋住户则会根据现行安排获赔偿。

另外,先导计划将成立专责的顾问小组,当中职责包括向政府提出先导计划运作的意见并给予可改善建议,以及根据计划公布的特点及中央小组就每宗申请作分析、评估能否接纳。

顾问小组将由行政长官委任,并由非官方人士组成,初步建议不多于10人(包括主席)组成,并涵盖来自法律、房屋、发展相关(例如规划、测量、工程、建筑)、环境、社会服务及金融界别等多界别内具公信力及非官方人士。而中央小组将担当秘书处,为顾问小组提供支援。

文件提及,将向相关持份者简介拟议先导计划及听取意见,以敲定最后建议,并寻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庭,目标为2020年年初推出计划以供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