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涉性侵智障女】被告向警员称女童同意被摸 并要求他这样做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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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社工涉在校内校外,多番性侵患有自闭症的轻度智障女生,案件今(8日)在高院续审时,控方传召拘捕社工的警员作供。警员指,社工在被捕后否认强奸女生,但承认曾摸胸和指插下体等,被告指女童不但同意,他并引述被告指女童“要求我咁做”。
警员黄健冲作供指,于去年7月16日于元朗锦绣花园一单位,以强奸罪名拘捕被告翟光辉。警员当时向被告称,被告涉于同年4月4日中午,相约一名轻度智障的女童,并带对方到天台单位。被告涉在单位内脱去他和女童的衣服,然后摸和钖对方,以及啜对方下体。被告又涉在女童不同意下,把阳具插入对方下体,期间有使用润滑剂和安全套。
被告警诫下否认强奸
黄续指,被告在警诫下称,他没有强奸女童,但曾摸她的胸,并有吻和用手指插女童下体。被告称女童同意,并有“要求我咁做”。被告又称他曾使用安全套,但只以阳具摩擦女童的下体,未有插入。
被告翟光辉,57岁。他被控19项罪名,包括非礼、强奸、企图强奸,企图在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及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肛交等,而事主X案发时介乎15至16岁。
案件下周二续审。
案件编号:HCCC1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