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泛民求覆核  指执法困难:万圣节戴面具如何执法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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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多名市民及议员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战法例的合宪性,高等法院今(31日)开庭处理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的案件。代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先陈词,指紧急法赋予特首极大权力,同时特首绕过立法会立法,令立法会沦为“橡皮图章”。李志喜又指《禁蒙面法》会引起执法问题,并以今天万圣节举例,市民戴上面具或画鬼脸庆祝万圣节时,警方该如何执法;而小孩进行“Trick or Treat”游戏会否构成非法集结。

申请方为24名民主派议员及梁国雄,答辩人为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民主派议员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陈文敏代表,而梁国雄则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答辩方则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本案罕有地由2名法官审理,包括法官周家明及林云浩。

指《禁蒙面法》引起执法问题

李志喜陈词时,首先提到反脱欧运动人士米勒(Gina Miller)就英国首相暂停国会提出司法覆核一案,该案也显示出法律与政治议题难以分界。

李志喜再提出,透过紧急法所订立的《禁蒙面法》引起执法问题,如市民庆祝万圣节时戴上面具或画鬼脸,警方要如何执法;市民在中环兰桂坊聚集、孩子进行“Trick or Treat”游戏会否构成非法集结,若期间有人意外地打破玻璃瓶,会否导致破坏社会安宁?

申请人之一的“长毛”梁国雄(左二)。(李泽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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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紧急法赋予特首极大权力  未有限制

此外,李志喜指《禁蒙面法》没有经正常的立法程序审议,加上行政会议的保密原则,根本没人知道政府如何厘定所谓的“危害公共安全”。虽然特首林郑月娥曾就修订《逃犯条例》的工作不足而道歉,但至今仍未有人问责,亦未有在政治层面上提出解决方法。

她批评,紧急法赋予特首极大的权力任意立法,并对权力未有施予任何限制,立法的门槛极低。若特首班子现时突然表示要为社会动乱问责下台,造成政府真空状态,特首便可以基于出现“危害公共安全”引用紧急法任意订立法例。

形容《禁蒙面法》是“电影的预告” 

再者,引用紧急法订立的法例只有特首可以废除,而且有关法例更会凌驾于现行由立法会通过的法例。李谓,特首可继续绕过立法会,引用紧急法立法,甚至可以透过紧急法恢复死刑、令普通袭击罪可判以终身监禁,形容《禁蒙面法》只是“电影的预告”。她直言,紧急法将不受约束的权力放在特首手中。

李续指,特首绕过立法会引用紧急法立法,令立法程序失去透明度、公众咨询、也令立法会沦为“橡皮图章”。而紧急法中也没任何条例提到如何检讨所定立的法例、对于如何立法也没任何客观准则,全任由特首自行决定,但事实上《基本法》并无赋予特首立法权力。

案件下午续审。

案件编号:HCCC2945、29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