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首被告做石棺时如“黐咗线咁” 惟制成了却搬不走
荃湾DAN6工厦石屎藏尸案今(24日)在高院续审,控方继续播放首被告曾祥欣与警方的录影会面。他称案发后曾提议自首,认为只会判囚数年,惟另两被告未有理会。后来次被告刘锡豪提议封尸,他和第三被告便在次被告到新加坡比赛时,在单位内制造石棺,更形容当时状态像“黐咗线咁”,开了头便要做到尾。最后石棺建好了,在次被告回来后,3人把石棺推入电梯,却因超重而最终无法运走,被迫搬回单位,他更要在单位清理石棺流出的血水。
相信张被次被告弄死
首被告在第二次录影会面中,提到案发时见到次被告刘锡豪摀住死者张万里(下称:张)的鼻,相信张是窒息致死。他估计,张遭次被告弄死。三名被告之后讨论下一步行动,首被告曾提议自首,认为“都系判几年”,但未获理会,而次被告最终决定封尸。
首及第三被告负责制造石棺
被问及为何要协助次被告,首被告在会面中解释,因事件在他的住所发生,加上次被告表明若首被告不帮手,便是共犯,他遂提供协助。
首被告续指,他们把英泥、木板等带到单位,制造石棺。期间,次被告到往新加坡参加街舞比赛,他和第三被告张善恒则继续制石棺,首被告在会面中形容,他们当时“黐左线咁”,“开左头头,要埋埋个尾”。
搬运石棺时看更曾上楼巡视
于2016年3月8日(案发后两天),两人连同已回港的次被告,将两度把石棺推入升降机,惟因超重而不成功。大厦的看更因此到来巡视,看更则指因超重,升降机发出的声响“嘈到人”,又指“你地无办法搬到落去”。此外,因石棺亦流出血水,首被告需抺地下的血水。
无法取出尸体后决定赴台
首被告续指,次被告之后建议从石棺中取出死者的尸体,再放入行李箱。各被告曾考虑把藏有尸体的行李箱,带到西贡、朗屏或泥涌等地扔弃,而首被告和第三被告更因此到油塘三家村码头视察。惟他们就弃尸地点,最终没有共识。
首次被告用锤子和风炮等工具凿开石棺,惟尸体被卡住,未能取出。同时,因他们凿开石棺,单位内的越来越强烈,他们遂使用空气清新剂和臭丸辟味。当时同住单位的小草(女证人何菱瑜)则建议在单位内煲中药辟味。由于未能取出尸体,次被告决定放弃,并逃至台湾。
3名男被告依次为曾祥欣(29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