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首被告给友人1千元车马费 借护照到台湾租屋
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传召两名首被告曾祥欣的朋友作供,他指首被告曾游说他投资,并叫他到财务公司借15万,惟之后被告被告知经纪挟带私逃,叫他再借20万元,最后他血本无归,债务亦要由父亲助为清还。但该证人亦提到,首被告往台湾前曾向他借护照,并叫他把证件送到机场,他依指示送达,获被告发1千元车马费。该证人庭上自认愚蠢,并承认称不懂处理问题。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29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首被告曾游说廖借款投资
证人廖健国供称,与本案首被告(阿T)认识多年。首被告于2009年游说廖投资,廖遂根据对方建议,向两间财务公司借款15万元,再给予首被告。惟对方于3个月后指,负责投资的经纪“走左”,廖投资的款项血本无归。而廖于2010年再向星展银行借20万元,他把其中19万2千元交予首被告,首被告声称会替廖清还之前的欠债。同时,当时月入约1.1万1.2万元的廖,每两个月再要转帐1.1万元予首被告,以应付“收数”的人,而廖共两次支付1.1万元予对方。廖在父亲协助下,于2016年还清所有债务。
此外,首被告于2016年3月向廖借用其当时的工作证,以制造工作证明。而首被告则给予一张11万元的支票,作为廖早前投资失利的补偿。惟他未兑现支票,本案已曝光。
廖借护照给首被告到台租屋
同时,首被告于同月10日,致电廖借用其护照,以便在台湾租屋。廖于同日把护照带到机场,把护照交予首被告,首被告给他1000元车马费。
廖在辩方盘问时指,首被告未有就投资给予任何文件和收据,只称每月会把投资所得的利润转帐给他,惟廖从没有收到任何利润。而首被告告知经纪“走左”后,廖未亦有报案。
被问及为何把从星展借取的20万元,把当中的19万2千元给首被告,再用于清还早前的债务。廖解释,首被告声称“识内部既人”。他庭上又形容“我真系好蠢,但我真系唔识处理呢啲问题。”
另一证人被哄读哈佛遥距课程
另一名证人伍建华则供称,就读中学时结织首被告。首被告于2005年时,问“毅进”毕业的伍,有否兴趣报读哈佛大学的遥距学士课程。首被告又表示,伍向首被告支付逾10万元,便可协助对方完成该学位。而伍支付了约5万元,首被告则给他一本会计书。惟伍最终未有取得该学位,也未能收回该5万元。
伍又指,首被告于2008年介绍死者张万里(下称:张)予他认识,又指张有“炒窝轮”。而张及后向伍游说投资5万元“炒窝轮”,伍同意并支付5万元。惟伍及后未能联络对方,其投资血本无归。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