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跨境货运商前物流主管欺诈罪 涉夸大分判商托运单泊车费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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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诉一名跨境货运服务公司前物流主管,控告他涉嫌夸大分判商呈交的托运单上所列出的泊车费,以诈骗该跨境货运服务公司服务费6,200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下星期二(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周志扬(42岁),旭晖空运国际有限公司前物流主管,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该公司为其客户提供跨境货运服务,案发时,被告负责挑选承办商承接旭晖的订单,而承办商亦会将旭晖的订单再外判予分判商处理。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8年10月1日至11月16日期间,向旭晖讹称31张由一个分判商发出的托运单,上面显示的服务费总额确实由该分判商所招致。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致使及诱使旭晖就该等托运单,向一个承办商发出一张用作支付相关费用的支票,而导致旭晖蒙受不利。每张托运单上显示的泊车费均涉嫌被夸大200元,夸大总数合共6200元。旭晖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