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两管理服务承办商雇员 涉造假工作证明认罪候判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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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一管理服务承办商的两名雇员,涉嫌串谋使用虚假工作证明,以支持一名工作经验不足的雇员晋升,早前被廉署起诉。43岁被告林彦桥和38岁被告朴丽莉今日(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别承认两项和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案件押后至11月7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两会获批保释;另外44岁同案被告李大群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被判签保守行为12个月。
案情指,43岁被告林彦桥和38岁被告朴丽莉于案发时,分别是中国海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海外物业服务)总物业经理及物业经理;李大群则为利是清洁的董事兼股东。本案中获职位晋升的徐志豪于2015年7月加入中国海外物业服务任职助理物业主任,并递交了3份聘任证明书,他当时有约23个月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徐志豪2个月后获林彦桥及朴丽莉推荐晋升为物业主任,职位等同“管理监督”。而根据该合约,“管理监督”应具备至少3年监督职位的工作经验。为回应渔护署于2016年10月收到有关徐志豪工作经验不足的投诉,林彦桥向中国海外物业服务提交一份由朴丽莉拟备的报告,该报告夹附该3份聘任证明书,以及一封看来由利是清洁的业务伙伴发出的聘任证明信件副本,以证明徐志豪曾受聘于该公司7个月。
案情透露,渔护署收到报告后接受调查结果,并无再作查询。而中国海外物业服务其后于2017年4月收到另一宗有关徐志豪工作经验不足的投诉,林彦桥再向公司作出相似的回复,并夹附该4封信件。廉署调查显示,朴丽莉曾向林彦桥表示徐志豪升职时并未具备所需的工作经验,而林彦桥曾与中国海外物业服务高级物业主任罗颖恩讨论如何为徐志豪揑造工作经验。
现年35岁的徐志豪,及其33岁妻子罗颖恩,亦因涉案被廉署起诉。二人早前同承认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名,将于明日(1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