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上诉】律师引“兄弟爬山”解释集结 官:我唔识呢啲俗语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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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订运动的示威者不时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以互相支持。它形容运动中各有各做,和理非和勇武互相配合。而今日高院审理梁天琦等人的旺角暴动上诉中,同案另一名上诉人卢建民的大律师,在向法庭阐释他认为“集结”在法律上应如何理解时,亦引用了近日这流行用语“兄弟爬山”作解释,惟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却回应说:“我唔识呢啲俗语。”

被告卢建民在去年初的审讯中被裁定暴动罪成,被判入狱7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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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卢建民的大律师刘伟聪就定罪上诉陈词,指原审法官彭宝琴引导陪审团时,要求陪审团考虑“被告当时和人集结一起的共同目的,是要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悔辱性和挑拨性的行为。”惟刘律师认为指引不当,甚至错误。

官问意思是否如各有各做

刘解释,在场人士或因某些意图而做出同一行为,但他们可能不是有共同目的。若无共同目的,他们便不是“集结”在一起。

上诉庭法官彭伟昌问,其意思是否在场人士“各有各做”,刘伟聪称是,并说:“俗语所讲的‘兄弟爬山’”。惟彭官马上回应:“我唔识呢啲俗语。”但刘律师并无向彭官解释此字之义,便继续陈词。

卢建民纸条交律师鼓励港人

此外,卢建民的代表律师团在上诉案审结后,展示卢撰写、鼓励港人的说话。卢在一张纸上写上:“请林郑不要摧毁年轻人未来!”另一纸条则写到:“香港人怯,就一世擡不起头...不要俾仇恨、暴力摧毁良知”。卢在结尾强调:“没有人是孤岛,不遗忘、不善忘。”